。”
到是到岸了,可惜是平洲下游的岸,他们本来要去中间,可以直达赌石大会,现在只能绕远路过去。
这么晚了,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地方住下,杜笙的身体不好露宿街头。
江清清站起来,又矮下身子过来拉他。
杜笙极力撑起身子,他还有些晕船,加上水土不服,临睡前又服了药,现在浑身酸软无力,几乎半靠着江清清才勉强走到岸边。
那船搁浅,需要淌水才能过去,杜笙膝盖以下尽数湿透,上岸后江清清尝试给他拧干,贴在腿上没办法全部都拧,部分还是湿答答的,聊胜于无吧。
杜笙趁着这个机会偷眼打量江清清,带着他这个拖油瓶,她居然也不烦,耐耐心心将他半卷起的裤子撸下来,扶着他走。
杜笙身上没力气,走不了多远,附近又没有人家,俩人几乎走走停停,需要歇息时,江清清会把他的脑袋摁在她肩上,让他得空喘息两下。
“现在时机成熟了吧,可以丢下我自己跑了。”在这么个荒山野岭,完全没有带着他的必要。
江清清点头,“等过了那片林子再说,万一林子里有野狼,我就把你丢过去喂狼,狼有吃食就不会再追我了。”
杜笙嗤笑,“是吗?”
他已经可以百分百确定,江清清在撒谎,她不会丢下他的,因为她是前世的卿卿。
“是的。”江清清强调,“你现在还有用。”
杜笙从鼻孔里哼了一声,“喂狼之前要不要睡了我?要不然你亏大了,追了两辈子都没追上。”
江清清似乎被他提醒一样挑眉,“说的也是。”
她拉了拉杜笙的手腕,另一只手把他的袖子撸上去,半响又放下来,“太瘦了下不去手,养养吧,养肥了再说。”
杜笙噗的一声被她逗笑,“又不是猪肉。”
江清清没回应,只捏了捏他的手道,“困了就睡一会儿吧,待会赶路的时候叫你。”
杜笙确实撑不住了,他方才难得陪江清清说那么多话,就是想转移视线,可惜药效太强大,人还是昏昏欲睡,被江清清看了出来。
“我还能再撑……”
江清清歪头看去,杜笙已经睡着,他睡着时就像天使似的,干净无暇,江清清把他放倒在自己膝盖上,仔细描绘他的五官。
就是这张脸,让她记了两辈子,如何也忘不掉,不想忘,想再记一辈子。
虽然杜笙说的轻描淡写,但她总觉得这不是全部,还有更重要的事,对她来说意义重大,相当于救她的命,所以她对他的喜欢感激中含着爱,爱意中掺和着感激,无论哪一种都足够她为他付出生命。
朱笙真幸运,居然会跟他长的一模一样,清清,卿卿,杜笙,朱笙,真的是巧合吗?
她不信,那本书搞不好就是她写的,把她和杜笙写进书里,跟他有仇似的,把他写的那么惨,最后手筋脚筋都被挑了,只能躺在床上。
有句话说的好,有多爱就有多恨,这么多年的付出没有回应,千方百计接近他,被他无视被他忽略,由爱生恨,于是《他跑了九十九次》诞生。
没别的目的,单纯为了折腾他,他越惨她越开心,借此发泄她的怒火。
作者有话要说: 嗯,猫主子到了,沉迷撸猫所以今天只有这么一点,明天努力多更。( ˙ˇ˙ )
☆、有办法的
说实话, 还挺爽的, 俩人身份性格完全调换过来,变成了她养杜笙,杜笙寄人篱下。
前世她一定过的很惨, 以至于会写这样的平衡, 可她又有一种错觉,前世她不惨, 她出身名门,有富豪朋友, 到处一掷千金, 然而到底哪个才是她, 江清清自个儿也说不清楚, 她没有前世的记忆。
即便杜笙说过之后, 她还是想不起来。
也许是年轻时她很穷, 后来通过努力变成有钱人,然后到处一掷千金?
那都是过去的事,江清清没有深究,瞧了一眼身后, 靠在树上, 抱着杜笙也睡了一会儿。
醒来四周依旧一片安静,身上还有些冷,大概是睡着的缘故,江清清没叫杜笙,直接矮下身子去背他。
到底是成年男人, 体重不轻,她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人背起来,深一脚,浅一脚离开河岸,往小树林里走。
小树林不大,方才假设有狼之类的完全就是瞎扯淡,没有狼,连个稍微大型一点的动物也没有。
这里在打仗,打仗自然缺吃的,天上飞的,水里游的,地上跑的,能放过才怪。
跑之前他们吃过饭,饿倒是不饿,就是冷,还是春天,夜晚的风有些威力,她与杜笙的衣裳都是半湿,风吹来刮的浑身凉透。
担心杜笙发热,把衣裳都给了杜笙,她自己还好,走着走着身上出了汗,脚下越发麻木,也不知熬了多久,终于瞧见一处小木屋,再一细瞧,竟是个小村庄。
天已经蒙蒙亮,小村庄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