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华香吓了一跳,这孩子,不但闹离家出走,还犯事儿了,连忙说:“认识认识,是我们家的孩子,警察叔叔,他怎么了?”
对方“呵呵”笑了起来:“你们家孩子很好,见义勇为,揍了几个欺负女孩子的小混混,现在在我们这儿做笔录,待会你们家长过来接一下吧!”
“好好好,我马上过去!”谢华香放下电话,心里嘀咕,还见义勇为?这孩子要上天了呀!
不管怎么样,还是要马上赶过去的,这个时代就是这点不好,没有手机,不能通知还在外边找沈谷仓的人。
谢华香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:“阿婆,我出去一趟,两个孩子就辛苦您了。”
沈家奶奶忙道:“辛苦什么呀,放心吧,孩子们都睡觉呢,我看得过来,你快去吧!”
沈谷仓今天一气之下,闷头闷脑地就冲了出去,至于气些什么?他自己也说不清楚,沈丽华对他来说,既像是个姐姐,又不完全是姐姐那么简单。
少年单纯的心里,对她隐隐有着一种爱慕之情和奇怪的独占心理,总觉得他们大小就相识,一起长大的情分,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,彼此对对方来说都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,这种感情,不是明确的喜欢,但跟他哥那种亲情又不一样。
总之今天沈谷仓看见沈丽华和张建民两个人居然手牵着手的时候,他的内心就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被背叛、被抛弃的感觉,可是这两个又都是他最亲近、最尊重的人,他不能对他们做什么,只好拼命地跑了起来,把肚子里的一腔气愤都发泄在了双腿上。
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跑了多久,直到累得精疲力竭的时候才把速度慢了下来,闷着头失魂落魄地往前走,为什么,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对自己,他们怎么可以背着他偷偷地这样呢?
可仔细想想似乎又不是他们的错,又没有规定说他们两个就不能谈朋友了,可他们瞒着他就是不对,都到了牵手这一步了,这是瞒了多久啊,要不是今天被他发现了,还不知道要继续瞒到什么时候呢!
那要是他们直接告诉自己,难道他就不生气了吗?
烦死了!沈谷仓烦躁地伸手抓了抓头皮,他简单的大脑第一次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,烦躁得他想打人。
信马由缰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,沈谷仓无意识地抬起头,看了一眼四周,然后就发现不对劲了,他迷路了,仓促地想回头,却发现根本找不到来路在何方。
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,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,陌生的高楼大厦,路上行色匆匆的行人口里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,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,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。
走到一个公交站牌下,沈谷仓抬头看着上面的路线和站点的名称,努力地想找出一个自己熟悉的地名来,结果却是徒劳无功。
他下了火车之后,就是沈庭生接他们回的家,这几天出去,也是张建民负责看地图研究路线,找公交车,他只需要双手插在口袋里跟着他们走就行了,以至于到现在为止,他都不知道沈庭生家住的地方在哪个区什么路上,更不知道搭哪一路的公交车可以回去。
沈谷仓失望地垂下了头,漫步目的地走了几步,一阵浓烈的烤红薯的香气袭来,他的肚子“咕咕”地叫了两下,跑了这么半天,早就饥肠辘辘了。
沈谷仓咽了一口唾沫,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,打算买两只红薯充饥,就算迷路了,也要先把肚子填饱了,才有力气找回去的路啊!
可是他的手掏了一个空,这才想起他走得匆忙,根本就没来得及穿上外套,他所有的钱都在外套的口袋里呢,这下可好,不但买不起红薯,连坐车的钱都没有了。
☆、第 294 章
小县城的学校,安全教育做得不够, 没有教孩子们遇到困难找警察叔叔, 沈谷仓这会儿也没想到要去找派出所,只闷闷地找了个马路牙子坐了下来, 寻思着该怎么回去才好。
想着想着, 他又痛恨起自己这个笨脑子来, 换成是张建民, 肯定不会像他这样束手无策,早就想到办法回去了吧!不对, 如果是张建民, 根本就不会干出这种蠢事, 从小他就比自己懂事得多, 遇上事情考虑得也比自己成熟周到,换成他是幺妹,他也喜欢张建民不喜欢自己。
其实这事认真想想也没有那么糟糕, 人长大了总是要谈婚论嫁,不可能永远在一起玩耍的,幺妹嫁给了他哥,那就成了他嫂子了,一家人总是要在一起的, 岂不是比她嫁给别人要好得多?
说到底就是有些意难平而已, 凭什么张建民什么都比自己好,就连自己喜欢的姑娘,也是先喜欢他?
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大堆,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,沈谷仓坐的这个地方有点儿偏僻,天一暗下来人就更少了,路口的路灯还是坏的,暗飕飕的有点吓人。
沈谷仓站了起来,拍了拍屁股底下的灰尘,正要走出去,忽然就有一个姑娘慌不择路地冲了进来,一边跑还要一边喊着:“救命啊!”